关于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第14届河北省科协新闻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|
发布日期:2012-03-08 |
各县市区科协,各市级学会(协会、研究会)及各有关单位: 为进一步加强新闻队伍建设,促进宣传工作创新,提高新闻作品水平。根据《河北省科协新闻奖评选办法》,第14届河北省科协新闻奖评选活动即将开始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参评范围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,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(含报纸、杂志、电台、电视台)发表的、以反映科协工作为主的各类新闻作品。《河北科协》视为省级刊物。 二、参评条件 参评作品内容应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,能够反映全省各级科协组织围绕中心、服务大局、积极作为的精神风貌和实际成效,并符合下列条件: 1、定位准确,主题鲜明,导向正确,社会反响积极。 2、内容真实,文笔精彩,视角独特,广播电视作品还要声音、画面优美,具有较强的感染力。 3、报道及时,在重要版面、栏目和时段发表。 4、作品系原创,署名、版权无争议。 三、申报要求 1、每篇参评作品需填写《第14届河北省科协新闻奖评选申报表》一式10份(可复印),并提供作品原件(报纸、杂志、光盘或磁带形式)1份、文字作品复印件或声像作品文字稿10份。一份申报表对应一份文字作品复印件或声像作品稿件,并装订在一起。申报表须加盖作者单位公章。不按此要求报送作品没有参评资格。 2、各县市区科协负责收集本地新闻单位和本系统参评作品,并填写《第14届河北省科协新闻奖评选申报作品目录》,报送至市科协宣传部,市科协负责推荐。 3、 参评作品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12年3月26日。 四、评奖方法 1、市科协负责初选推荐工作。 2、省科协、省记协、省科技新闻学会的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。评选委员会本着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,经初评和终评确定获奖作品及其等次。 五、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河北省科协新闻奖分设一、二、三等奖。根据参评作品总体情况确定一、二、三等奖作品数量。被评为河北省科协新闻一、二、三等奖作品的作者将得到相应的荣誉证书和奖金。同时,向各参评作者所在单位发评选结果通报。 六、其他事项 1、此通知及相关要求可在邢台市科协网站(www.xtast.org)查询。 2、邮寄请用特快专递,务必于3月26前报市科协,以免延误。 3、市科协地址:邢台市泉北西大街1620号 邮编:054000 联系人:史国哲 电 话: 0319—2292010转812 附件: 1、第14届河北省科协新闻奖评选申报表 2、第14届河北省科协新闻奖申报作品目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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